上党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告知
【资料图】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对应到本服务区入园。
二、招生时间安排
8月23日—8月25日
三、招生办法
公办幼儿园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根据区教育局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划定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采取家长自愿申请方式,按“就近入园”进行自主招生。
(一)户籍属于主城区服务区域,且家庭在服务区域居住的适龄幼儿。
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按户口簿住址到相应幼儿园报名。
(二)户籍不属于主城区服务区域,监护人在主城区购房且已经入住的适龄幼儿。
按以下类别带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件到房屋位置相应幼儿园报名。
1.具有《房屋产权证》、宅基地证明的,提供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明。
2.尚未办理房产证明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协议、交款凭证,并提供5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物业交费凭证、网络宽带缴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证明其中一项予以佐证。
3.与他人私下购房交易,经过公证的提供公证处证明。若无公证证明,提供购房协议和5个月以上的水电费、物业交费凭证、网络宽带缴费、电视收视费等相关证明予以佐证。
(三)户籍不属于主城区服务区域, 监护人在主城区服务区域经商、务工与子女同住的适龄幼儿。
需提供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或务工单位交纳 5个月以上“五险一金”至少一项的凭据,到经商、务工场所位置片区幼儿园报名。其中营业执照、“五险一金”等相关证件,必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方可有效。
(四)外县(区)户籍的随迁子女。
需提供户口簿和居住证到居住地相应服务区幼儿园报名 。
四、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群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不超编原则。幼儿园招生人数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人数招生,小班不超25人,中班不超30人,大班不超35人。
五、招生要求
1.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幼儿园在新生入园登记时要采集幼儿相关信息,包括幼儿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园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幼儿家长提供。招生前到妇幼做好入园体检工作,报名时携带体检表、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2.规范学籍注册。各幼儿园新生入园与学籍工作同步进行,开学后,各园要按“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录入新生的相关信息,通过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学籍注册。
3.确保招生安全稳定。各幼儿园要严格按招生时间报名,报名时,不要提前排队,在本片区幼儿园扫码排序后报名。各幼儿园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做好对招生政策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有序为适龄幼儿报名。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督导室要加强有效监督,加大对工作落实的监督监察,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要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究,对违反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查处。区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
区教育局监察室:0355-8095116
区教育局督导室:0355-8095125
区教育局幼教股:0355-8095128
附件:2023年上党区主城区幼儿园招生划片示意图
上党区教育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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